统计研究 ›› 2023, Vol. 40 ›› Issue (11): 108-122.doi: 10.19343/j.cnki.11–1302/c.2023.11.009
翁 辰 朱红根 陈 杰
Weng Chen Zhu Honggen Chen Jie
摘要: 本文利用我国中西部地区5个省份10个原贫困县3301户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微观调查数据,基于Sen的可行能力框架,从效率和公平视角考察扶贫资金的减贫效应及其机理。研究发现,第一,金融扶贫可以提升贫困户可行能力水平,并缓解其可行能力不平等;而财政扶贫则抑制了贫困户可行能力状况的改善。第二,相较于财政扶贫,金融扶贫更有利于人力资本相对缺乏、享受“低保”等待遇的群体可行能力状况的改善。第三,财政扶贫的“负向激励”作用抑制了贫困户对经济机会的利用,进而不利于其可行能力状况改善;金融扶贫虽“挤出”了贫困户对就业发展机会的利用,但得益于产业发展机会的“替代效应”,贫困户可行能力状况仍得到改善。进一步研究发现,“高财政?高金融”的财政金融协同减贫效果最优。本文研究结果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扎实推进共同富裕进程中财政与金融帮扶政策制定具有一定参考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