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退休制度改革的一个关键问题是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对个人退休行为的激励程度。作者通过测算九大行业代表性个体在不同退休年龄的养老保险替代率和边际隐性税率,得到以下结论:我国现行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对个人退休行为存在普遍的负面激励作用,即会增加提前退休行为出现的概率,并且这种负面激励作用存在着很大的行业差异性,低收入行业的职工面临着更严重的负面激励。在这些结论的基础上,作者对弹性退休制度的精算中性原则进行了反思,并建议我国在进行弹性退休制度设计的时候,既要消除养老保险制度的负激励作用,又要注意保护低收入行业职工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