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运用北京、吉林、内蒙古和山东的交强险保单信息,研究我国交强险定价问题。研究发现:在费率水平方面,我国交强险定价除出租租赁和公路客运车型以外,总体上偏高;在作用机制方面,原有费率因子在影响交强险保费方面是显著的,但原理不尽相同;在费率结构方面,现有费率结构对于低风险的被保险人而言是不公平的。针对这些问题,本文建议监管当局和保险公司应与被保险人沟通,探索交强险的进一步改革,促进社会的稳定和谐发展。
周县华. 我国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定价研究 ——来自北京、吉林、内蒙古和山东的经验证据 [J]. 统计研究, 2010, 27(5): 8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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